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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蔡女士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电反映:4月26日,蔡女士带着家人到屏山县龙华镇卫生院进行破伤风注射,医生4月26日开药,在27日早上为蔡女士的家人打了破伤风针,医生表示蔡女士家人的就医是26日开的药,27日用的药,所以无法用医保支付和报销,蔡女士认为不合理,希望能报销就医费用,并告知蔡女士不能报销的具体原因。
收到反映后,屏山县卫生健康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核查核实具体情况。经核实,4月26日18:42,患者马某因外伤,在其儿子的陪同下前往龙华镇卫生院就诊。4月27日上午,患者马某在蔡女士陪同下前往该卫生院进行破伤风注射,因蔡女士在不了解前一次就诊情况下,误认为前一天开具破伤风一事不合理,要求为其进行医保报销。经查实,在就诊过程中接诊医生告知其家属夜班时段(17:30至次日08:30)不能进行破伤风皮试及医保报账,并征求意见是否需要在4月27日早上注射破伤风的时候再开处方缴费。其儿子明确意见要求医生将破伤风一并开具,避免次日门诊病人多排队耽搁时间。因夜班时段不能进行医保报账给蔡女士带来的不便,还请谅解。
经回访,蔡女士了解了前因后果,对此表示理解,也对部门的重视表示满意。县卫生健康局一直坚持“群众利益无小事”的理念,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“急难愁盼”问题。(凌珲、黄英)
编辑:孙家钰 校对:张可 审核:申涵兮